时间:2019-09-27 18:57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更科学、合理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特制本方案。
为使我院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更加公平、客观、全面,本方案将充分利用“多元化”评价主体的优势对我院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分主体为:外聘教学督导、学生、教务部门。
按照学院对外聘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要求,每学期,外聘教学督导在认真查看每位任课教师提交的教学文件的基础上,至少要听每位任课教师一次课,并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教学文件及课堂授课效果,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给出相应的分数。外聘教学督导对我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了解得最为全面,其评分占整体分值的50%。外聘教学督导具体评教细则由教学督导中心制定(详见附件1)。
学生是唯一能对对任课教师的课堂进行全程跟踪的观察者,因此,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也非常重要,学生测评成绩占整体分值的30%;学生评教活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开展,学生评教细则由教务处制定(详见附件2)。
教务处是负责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学任务执行情况监察的中枢机构,因此,教务部门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不可或缺,教务部门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从教学文件的评价和教学秩序执行情况监察两个角度进行,占整体分值的20%,具体评价细则由教务处制定(详见附件3)。
为促进我院教师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院将根据每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授课教师进行适度奖惩。
对于全院排名前20的教师,学院将给予本学期实际上课课时每节课上浮10元的奖励;对于全院排名后20的教师,实施延缓职称评审和职称晋级时间的惩罚:每学年度平均成绩进入后20名一次,延缓其评职或职称晋级时间一年。
新入职教师(当年新引进教师)第一年参与学院教学效果评价,进入院级排名前20的,正常奖励;排在院级评价后20的,免于一年责罚。
为使我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落到实处,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1.以学期为单位,对我院全体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2.每学期末(每学期结束前的倒数第二周),外聘教学督导直接将评教结果提交给教学督导中心,教务部门将本部门的评教结果、学生评教结果一并提交给教学督导中心。
3.教学督导中心负责全院任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将评教结果存档、报送学院委员会。
4.本方案由学院教学督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外聘教学督导评教细则
2.学生评教细则
3.教务处评教细则
教学督导中心
2019年9月
附件1:外聘教学督导评教细则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学督导评教细则
为全方位反应任课教师的授课能力,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结合我院实情,特制定以下外聘教学督导评教细则。外聘教学督导在参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的基础上,在听完任课教师的课之后,依据以下评分细则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做出客观评价,总分100分。
1.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和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10分)
2.课程教学突出能力目标和职业素质养成、体现项目化教学和“教学做评合一”的要求。(10分)
3. 课前准备充分;具有教学内容丰富、充实,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教学过程设计要素齐全、安排合理,格式规范的教案或实训任务书。(40分)
4.教学内容、目标和要求明了;授课内容熟练、阐述准确、透彻、条理清晰,教态亲切、自然、举止大方;重点突出、难点化解科学合理;学生获得的有效信息量大。(20分)
5.能有效利用多种教学媒体、教学道具;课件(PPT)文字精炼,内容丰富、正确,图片、视频针对性强,知识点突出;板书字体工整、版面安排合理、详略得当;PPT与板书配合得当(对于无法利用多媒体和板书进行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师的课堂表现赋分)。(5分)
6.教学方法适合授课对象,有供学生自主学习、表现的机会与平台;师生互动与教学反馈环节设计合理,能有效激励学生积极思考与实践。(5分)
7.具备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能及时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师生关系融洽。(5分)
8.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布置作业,作业讲评细致、到位。(5分)
附件2:学生评教细则
学生评教细则 |
||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教师的教学态度、为人师表、精神饱满程度 |
10 |
2 |
授课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度 |
15 |
3 |
精通课程内容、专业知识丰富程度 |
15 |
4 |
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程度,教学具有启发性、开拓性。 |
15 |
5 |
教师在教学中既能面向全体学生,又能因材施教 |
5 |
6 |
教师在教学中板书规范、清晰;(示范动作准确、熟练) |
5 |
7 |
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恰当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
15 |
8 |
教师辅导学生、批改作业、反馈问题的认真及时程度 |
10 |
9 |
教师遵守教学常规,不迟到、早退,不接听手机 |
10 |
附件3:教务处评教细则
教务处教学评价细则(20分)
1、常规教学资料的提交(12分)
分为教案、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三个部分,其中教案8分,课程标准2分,授课计划2分。
教案:每四周提交一次,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教务处规定日期内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学院教研平台。每次按时按质提交,计2分;延时提交或者内容不符合标准,各扣1分;不提交,扣2分。
授课计划:按时按质提交,2分;延时提交或者内容不符合标准,各扣1分;不提交,扣2分。
课程标准:按时按质提交,2分;延时提交或者内容不符合标准,各扣1分;不提交,扣2分。
2、教学过程考核(7分)
如没有违反教学纪律的情况,计7分。因私调课一次扣0.5分,因公调课超过四次每增加一次扣0.25分。不按时提交教学资料一次扣0.5分;不按时提交考试资料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监考一次扣0.5分;听课次数缺少一节扣0.1分。
3、加分:技能竞赛(4分,团体为单位)
获教师信息化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参加信息化大赛奖励0.5分。指导学生参加市级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3、2分。
4、减分:
①教学事故
每出现一次一般教学事故扣0.5分;每出现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扣1分;每出现一次重大教学事故扣2分。
②会议出勤
参加职工会、教师会等无故旷会一次扣0.5分,因私请假一次扣0.25分,因公请假超过四次每增加一次扣0.1分。
备注:基础分为1、2两项,共19分,满分为20分。技能竞赛为加分项目,按照获奖项目给团队加分,取最高分。教学事故和会议出勤为减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