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0 09:53
各部门及全体教师:
为做好学院科研统计工作,2020年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成果统计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2.科研成果统计对象:学院管理岗位人员、教师职务岗位人员。
3. 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立项课题、获奖成果、专利成果。由个人填写,部门汇总。《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项目》、《职业技能竞赛成果》、《教学成果》不在此统计范围内。
4.为适应统计上报需要,从今年开始,论文及课题等都要文、理分开统计。人文社科类分为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统计学、心理学、体育科学;理分为理、工、农、医类。
5.提交方式:各系、部教师提交给本系部秘书,其他处室教师提交给科研处。
6.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2020年年底参加量化考核时我处已经审过的成果材料,无需再提供原件、复印件,特殊情况例外),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整理汇总并填写 “2020年度部门科研成果统计表 ”(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立项课题、获奖成果、专利成果)。
7.提交时间:各部门于 4月12日(下周一) 前,将部门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审核签字后一并报送科研处。
8.科研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执行。